社会产品包括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者在必要劳动时间内生产的那部分社会产品和劳动者在剩余劳动时间内生产的那部分社会产品,前者是用来满足劳动者及其家属的个人消费的;后者是是社会产品中除去用于补偿物质消耗部分和必要产品部分后所剩余的部分。必要产品和剩余产品的划分,是在人类历史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出现的。原始社会末期,由于生产力的提高,人们的劳动所获,除了满足自己的最低生活需要以外还有剩余,才逐步出现了剩余产品。剩余产品的出现,为积累和扩大再生产提供了可能,也为社会分工的发展提供了物质条件。F.恩格斯说:“劳动产品超出维持劳动的费用而形成的剩余,以及社会生产基金和后备基金从这种剩余中的形成和积累,过去和现在都是一切社会的、政治的和智力的继续发展的基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2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