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课税是指以纳税人的某种行为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行为课税的最大特点是征纳行为的发生具有偶然性或一次性。属于行为课税的税种有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证券交易税、印花税、船舶吨税、屠宰税、筵席税。以经济活动中某些特定行为为对象征收的税类总称。征税目的因不同税种而异。有的出于限制某些行为发展考虑,有的基于对某种经济活动或权益的认可,有的则在于开辟财源以资某一方面财政支出的需要。行为税大都针对某种特定行为课税,征收对象单一,税源不大,收入零星分散,且大多归入地方财政。欧洲早在中世纪就有行为税。有的国家对铸造金银货币的行为课征铸造税。1624年始于荷兰的印花税,广泛课及纳税人书立、领受经济凭证的各种行为俄国彼得一世时期征收的胡须税,德国和日本等国的登记税,美国的赌博税,瑞典的彩票税,以及其他一些国家征收的狩猎税、养狗税等,均属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