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费论,又称“生产费用价值论”。西方经济学从描述现象出发,声称商品价值量是由生产费用决定的价值理论。旨在否定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渊源于亚当·斯密价值的庸俗部分,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商品价值是由工资润、地租三种收入构成的,这三种收入从资本家角度看是品的生产费用,它决定商品的价值。后来萨伊、马尔萨斯其等人利用斯密的这一论点,提出生产费用论。萨伊认为生产三要素(即劳动、资本、土地)在生产中各自提供了“生性服务”,创造并获得了相应的收入(即工资、利润和地租)作为自身耗费的补偿。这些收入构成生产该产品的生产费用,决定该商品的价值。马尔萨斯认为商品价值决定于该商品在交换中所能换得或购得的劳动量,后者等于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量加预付资本的利润,即生产费用。用生产费用来解释商品价值,陷入了“价值决定价值”的循环推论,其实质是反对劳动价值论,掩盖资本主义剥削工人,获得剩余价值的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