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严规定(Five stringent regulations;Five strict stipulations)。五严规定,是从2009年6月12日江苏省省委办公室、省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文件内容中提炼概括出的一个名词,其中心点就是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而作出的“五严(严禁或严格)”的规定、确保素质教育的新要求,因此,五严规定,又被称为教育新政。一、严格禁止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和质量观,按照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教学考核评价和质量检测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不得以高(中)考升学率或考试成绩为标准进行排名和奖惩,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高(中)考成绩、升学率等具体情况,不得炒作“高(中)考状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