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金融抑制就是指政府通过对金融活动和金融体系的过多干预抑制了金融体系的发展,而金融体系的发展滞后又阻碍了经济的发展,从而造成了金融抑制和经济落后的恶性循环。这些手段包括政府所采取的使金融价格发生扭曲的利率、汇率等在内的金融政策和金融工具。美国经济学家格利和爱德华·肖(Edward S.Shaw)认为经济的发展是金融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而金融的发展是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手段。罗纳德·I·麦金农和肖在批判传统货币理论和凯恩斯主义的基础上,论证了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辨证关系。他们根据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情况提出了金融抑制。其理论核心是每个发展中国家的国内资本市场以及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是如何影响该市场运作的,把实际货币余额和物质资本的关系视作是互补的,即实际货币余额的增加将导致投资和总产出的增加。低的或负的实际存贷款利率使实际货币余额很低,为了使政策对货币体系的实际规模有实质性的影响,私人部门对实际存贷款利率的反应必须是敏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