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规模是指一定时期内建设项目中施工的单项工程的设计能力 (或计划投资) 之和。包括在报告期以前已经开工跨入本年继续施工的单项工程和在报告期内新开工的单项工程的全部设计能力。施工规模等于建设项目的全部设计能力减去本年尚未开工的单项工程的设计能力和以前年度已建成投产的单项工程的能力 (本年投产的单项工程的能力仍应包括在当年施工规模内)。施工规模与建设规模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例如,某地区建一火电厂,计划建机组3台,每台设计能力为10万千瓦,如报告期只有1台机组开工,则报告期施工规模为10万千瓦装机容量,而建设规模为30万千瓦装机容量。为了便于不同种类建设项目的比较、汇总,施工规模也可用价值指标 (投资完成额) 表示,即用一定时期内建设项目中施工的单项工程计划投资的总和来表示。在建设项目的整个建设过程中,有的单项工程已经建成投产,有的还未开工,因此施工规模在数量上一般是小于建设规模。施工规模指标是分析基本建设战线、施工战线长短以及计算建设周期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