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装现场又称“部分伪造现场”。罪犯对其犯罪行为故意加以掩饰形成的现场。犯罪分子为了逃避罪责或转移视线,故意隐匿犯罪痕迹,改变自己的动作匀惯、伪装行为目的等,在现场制造某种假相。如将内盗仿装成外盗、将他杀伪装成自杀或不幸事故等。此种现场真相与假相并存。罪犯伪装、改变原来作案真实面貌的同时,会暴露出新的矛盾。勘査时须注意找出没有伪装的方面,透过假象揭露出事实真象,并且从伪装犯罪行为时留下的痕迹、物品中进一步查明犯罪真象。犯罪现场包含着大量的信息,这些信息都可能被用于识别现场伪装,不过,即使是那些经验丰富的侦查人员也可能会忽视这些信息。毫无疑问,在许多案件中都存在现场伪装,实际的伪装现场数量远远多于已经发现的伪装现场。不过,证据动态变化能够改变、模糊或者消除证据,并且导致这些证据无法得到识别。为了在伪装犯罪现场或者其他现场上识别出证据动态变化,重建人员需要对血痕、衣服、毛发、身体姿势、子弹弹道和其他证据关系进行仔细的观察。重建人员应当具备对这些证据关系进行解释的知识、技能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