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中孚(1929年7月24日-2022年3月2日),生于北京,汉族,中共党员,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新中国民(商)法学学科的奠基人之一,我国著名民商法学家、教育家。主编或参与主编《民法概论》、《商法总论》、《民法原理》、《现代企业法律制度》等。《民法原理》获国家教委、司法部全国法学国家一级优秀教材奖,《商法总论》获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赵中孚积极投入新中国民商法理论和立法实践活动,毕生奉献给新中国的法治建设事业。赵中孚不仅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第二次和第三次起草工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起草工作,还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许多法律的起草工作和立法研究活动。2022年3月2日,赵中孚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92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