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扰球 (Goaltending),港译“守龙门”,是指篮球比赛中非法干扰正在下降轨迹中,或在篮框上的射球。若防守球员封阻的时间太迟,篮球已经过了最高点,或篮球已经碰了篮板,则为防守干扰违例,判进攻成功得分。若进攻球员干扰(如射球后篮球还没有离开篮框的上空便把篮球拨入),则判进攻干扰违例,防守得控球权。这个规则是由NBA第一位传奇巨星、第一位传奇大个子球员乔治·麦肯而定的,因为他每次都能因此封盖对手的投篮。在篮球运动中,干扰球属于一种违例事件。无论是进攻方还是防守方,都有可能出现干扰球违例。一般来说,干扰球的定义是这样的:进攻方投篮,在球离开投篮队员的手后,在下降之前,防守方如果碰到篮球,都属于盖帽;队员触及完全在篮圈水平面之上的球时,并且球已下落飞向篮圈或球已碰击篮板,无论这个人是进攻方球员还是防守方球员,都属于干扰球违例,但是判罚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