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承诏,湖广景陵(今湖北天门)人,明朝万历三十二年(1604)进士,初任四川内江令,甚循良。累迁四川督学,清正廉明,独秉公直,与杜应芳齐名。历任四川按察副使。天启元年(1621),河南右参政。历任河南按察使。天启三年(1623),升山东右布政使。天启五年(1625),改任四川左布政使。崇祯元年(1628),任南京太仆寺卿管少卿事。崇祯三年(1630),浙江道御史王之良弹劾南京太仆寺卿倪应春、胡承诏、湖广清军驿传道副使霍镇芳三人衰庸恋位。著有《补续全蜀艺文志》。百度百科内容由网友共同编辑,如您发现自己的词条内容不准确或不完善,欢迎使用本人词条编辑服务(免费)参与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