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紧张催促地方政府及时按目标计划开工保障房的同时,对于确保“十二五”期间将陆续建成的3500万套保障性住房公平分配与严格管理。国务院两位高级官员先后做出批示,并由国务院办公厅批转至包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内的各相关部委以及地方政府,要求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符合当地需要的保障性住房“轮候”制度,以确保保障性住房的公平分配和动态管理。所谓“轮候制”是一种对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先行进行资格审核和准入的制度,并根据通过审核符合保障性住房资质要求的人员信息建立数据库,而后再根据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对已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先后次序分配保障性住房或购买资质的管理制度。全国只有北京、深圳等少数特大型城市建立了这项全面的轮候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