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情说是主张诗歌的审美特性是通过绮丽的形式来表达人的情感的理论。中国美学史理论之一。西晋陆机《文赋》:“诗缘情而绮靡。”李善注:“诗以言志,故曰缘情。”先秦时已有“诗言志”之说,将诗歌视为作者思想感情的表现。但当时重于诗的政治教化,忽视其抒情性质、以情动人的特点。汉代儒家文艺理论也指出诗为“吟咏情性”的产物(《毛诗大序》),但又强调其政治教化作用,反对强烈的情感表现。至汉末魏晋时期,不再强调诗歌的教化作用,歌咏日常情感的诗作大量涌现。其风格亦突破温柔敦厚的限制而追求情感之强烈动人,文辞亦日趋华丽,遂产生这一理论。明宋濂认为:“诗缘情而托物者也。”(《刘兵部诗集序》)何景明《明月篇序》:“夫诗本性情之发也者。”均将缘情作为诗歌的根本。这一理论对中国古代诗歌理论影响颇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