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耻感是精神疾病患者所表现的一种负性情绪体验,且往往和自我污名化产生联系,其对患者社会功能康复会产生不利影响,可通过心理治疗治愈。精神疾病的去污名化,在有些国家和地区已经取得成效,香港于2001年已经更名为思觉失调症,日本从1995年花了7年时间,在2002年将精神分裂症更名为“统合失调症”,韩国也于2012年将其更名为“调弦症”,台湾在2014年也已经正式更名。Goffman(1963)B1首先提出了羞耻感的概念,用“stigma”一词表示羞耻感,“stigma”源于希腊语,本意是烙印,表示人身体上的某一个特征,而这个特征代表了这个人某些不良的道德特点,即“极大的玷污某人名誉的特征”。Goffman形容这是一种耻辱的特征,这种特征将一个完整的、正常的人变为了一个被玷污的打了折扣的人。此后病耻感的概念被广泛应用于各个医学领域,如艾滋病、精神疾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