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力,实质就是实现有效传播的能力。国内学术界与业界对于传播力的争论主要集中在两点。一为“传播的能力”,既是着眼于传播的硬件和到达范围。二为“传播的效力”,认为媒体的传播力不仅取决于传播的广度,也取决于传播的精度,效果则是衡量媒体传播力的重要标准。这两种评价标准皆有不足之处,应当从“能力”和“效果”相统一的角度来界定和使用传播力这一概念。所以,传播力的衡量,应当通过对传播主体以及传播手段作用于传播客体所产生的影响进行综合的分析获得。简而言之,所谓传播力就是传播主体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实现有效的传播的能力。而所谓“有效传播”则针对目标受众精确、快速地实现主题的意图。传播力归根结底还是来自于传播内容。媒体的数量如此巨大,不断地提供各式各样的信息,可受众愿意接受的,却只是对自己有用的那部分。也就是说,只有原创的,富有个性的,有吸引力的传播内容才是对受众有价值的,才能产生好的传播效果,对媒体、对企业才是有价值的,才能提升媒体的传播力。所以,媒体必须制作有价值的传播内容,通过这样的内容来建立与受众的关系,成为受众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