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锭 ,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应天陈锭(1505—1566) 字淑达,号黄潭,是陈铨的六弟。陈锭生于明弘治十八年,中嘉靖戊子(1528)湖广乡试第五名举人,次年中进士。先后任国子监博士、扬州海门县知县、安庆府怀宁知县、南京兵部车驾清吏司主事、工部营缮司署员外郎、南京吏部稽勋司署郎中、山东布政使司左参政、广东按察司按察使、河南布政使兼按察司副使等职。嘉靖三十年,升任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嘉靖三十五年(1556),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云南,负责整饬兵备、总理粮储、提督屯田,并预备仓粮、抚安兵夷,兼赞理军务,禁防盗贼等。嘉靖三十七年,嘉靖皇帝命陈锭以总理粮储、提督军务、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巡抚应天(即南京)及苏(州)松(江)常(州)镇(江)等十一州府并各卫所。兼理浙江杭州、嘉兴、湖州三府税粮。同时兼管盐政及军民词讼。因倭寇为患,朝廷命其提督军务,负责查理战船,整备器械,操演兵马,进补行伍。地方文武官员,悉听委用。对不称职的官员,文官五品以下,武官四品以下,可以径直拿问。沿海备倭武将悉听节制,对不遵军令者听其军法从事。嘉靖三十八年,陈锭辞官回江陵。嘉靖四十五年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