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市原来是乡村定期集市,各地又有俗称,两广、福建等地称墟,川黔等地称场,江西等地称扵,北方称集。起源很早,东晋时建康(南京)城外就有草市,大都位于水陆交通要道或津渡及驿站所在地。其命名用意,或说因市场房舍用草盖成,或说因初系买卖草料市集。经过长时期的发展,到宋代,其中一部分发展成为居民点,个别的上升为县、镇;而紧临州县城郭的草市﹐则发展成为新的商业市区。宋代紧临州县城郭发展起来的新的商业市区。草市原来是乡村定期集市﹐经过长时期的发展﹐到宋代﹐其中一部分发展成为居民点﹐个别的上升为县﹑镇﹔而紧临州县城郭的草市﹐则发展成为新的商业市区。这类市区﹐居民稠密﹐商铺店肆林立﹐交易繁盛﹐与城郭以内的原有市区﹐并无区别。有的地方﹐甚至远远超过了城郭内的旧市区。到宋朝,逐渐发展成商业中心,如南宋年间鄂州的南草市﹐“沿江数万家﹐廛肆甚盛﹐列肆如栉”﹐“虽钱塘﹑建康不能过”﹐“盖川广荆襄淮浙贸迁之会﹐货物之至者无不售”。这类草市﹐已经突破了原来乡村集市的涵义﹐成为州县城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这类草市﹐宋政府并不把它作为乡村的一部分﹐而是作为城市的一部分加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