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诗歌《诗经》所用的音乐。《诗经》305篇,不仅奠定了中国古代文学现实主义的基础,而且大都是可以上口的歌曲,在音乐上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是中国古代最珍贵的艺术遗产之一。《诗经》所包含的歌曲,在周朝极为流行。据《诗经》朱熹《集注》:“风”(国风)是“民俗歌谣之诗”,“小雅”是“燕飨之乐”,“大雅”是“会朝之乐,受□、陈戒之辞”,“颂”是“宗庙之乐歌”,为《周礼》、《仪礼》、《礼记》所记各种典礼仪式所用的音乐(即雅乐)。其中歌唱的、合奏的、单项乐器分部奏的歌曲、乐曲,绝大部分都收在《诗经》内,多数属于“雅”、“颂”两类,少部分属于“周南”、“召南”。有些乐器所奏曲目(“笙诗”),在《诗经》中只有篇名,称为“佚诗”。实际既为乐器所奏,自然没有歌词,不是把歌词佚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