辟除亦称“辟”、“辟召”。汉代高级官员任用属官的制度。中央最高行政长官如三公,地方官如州牧、郡守,都可自行聘任僚属,然后向朝廷推荐。与后代大小官吏都由吏部铨选的制度不同。辟(bì),征召;除,授官之意。《文献通考·选举》:“盖东汉时,选举辟召皆可以入仕,以乡举里选循序而进者,选举也;以高才重名躐等而升者,辟召也;故时人犹以召为荣焉。”西汉之时,既有征召、也有辟除,二者可以合称“征辟”。东汉也是如此。两汉公府自丞相(司徒)、御史大夫(司空)、太尉(司马)、大将军以至诸卿如光禄勋、太常等,皆可自辟掾属。有时皇帝也敕令公府辟召。安帝舅大鸿胪耿宝曾向太尉杨震推荐中常侍李闰之兄,杨震拒绝不辟。耿宝亲造太尉府,说李常侍为朝廷所重,令太尉辟除其兄是皇帝的意思。杨震却说没有皇帝敕书,竟拒绝未辟。公府辟除,就权力而论,以西汉丞相最大,如汉武帝时,丞相除有权置吏外,还可大开客馆以招贤士。但就辟除之风来说,东汉较西汉为盛,史书辟除事例,多出于东汉时期。公府既辟之后,除主官可直接向朝廷推荐之外,又得依诏令所定科目察举。所以公府辟除,实为汉代(特别是东汉)选官入仕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