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价语法,亦称“从属关系语法”“依存语法”。一种语言理论。形成于20世纪50年代。法国泰尼埃尔创立,代表作为《结构句法基础》(1959年)。核心概念是句子成分间的从属关系,关联的一方为支配,另一方为被支配。动词是句子的中心,支配别的成分,其节点是句子中心节点。动词节点下的名词词组形成动元,按其数目可分为零价动词(无动元)、一价动词(一个动元)、二价动词(两个动元)、三价动词(三个动元)。另一核心概念是转移,指把一实词成分在句法上转移为另一实词成分,如“学生”→“学生的书”,名词成分“学生”加“的”转移为形容词成分。其动词中心说和配价理论有广泛影响,泰尼埃尔以后,许多学者认为形容词和名词也有配价现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