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力学是力学中的一门横断的基础学科。它用数学的基本概念和严格的逻辑推理研究力学中带共性的问题。它一方面用统一的观点对各传统力学分支进行系统的和综合的探讨,另一方面还要建立和发展新的模型、理论以及解决问题的解析方法和数值方法。理性力学的研究特点是强调概念的确切性和数学证明的严格性并力图用公理体系来演绎力学理论。1945年后,理性力学转向以研究连续介质为主,并发展成为连续统物理学的理论基础。发展过程发展阶段可分下列四个时期: 奠基时期 牛顿的《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1687)一书可看作是理性力学的第一部著作。从牛顿三定律出发可演绎出力学运动的全部主要性质。另一位理性力学先驱是瑞士的雅各布第一·伯努利。他最早从事变形体力学的研究,推导出沿长度受任意载荷的弦的平衡方程(1691~1704)。通过实验,他发现弦的伸长和张力并不满足线性的胡克定律,并且认为线性关系不能作为物性的普遍规律。法国科学家J.le R.达朗伯于1743年提出:①理性力学必须像几何学那样建立在显然正确的公理上;②力学的结论都应有数学证明。这便是理性力学的框架。1788年法国科学家J.-L.拉格朗日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