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动词在逻辑上存在着主谓关系,即语义上的施动者,称作逻辑主语。编辑本段定义动词在一个整句中充当某一个成分--谓语动词、主语、谓语的宾语、修饰成分(定语、状语和补语)时,表达一个动作的概念,描述一个具有一定动机和目的并指向一定客体的运动系统。动作系统不是孤立的,即不存在没有源头的动作,对于每个动作,都有对应的主体(发出者)。动词代表的动作系统中的主体,即施动者,称作这个动词的逻辑主语。同样地,动词代表动作系统中的客体,即受动者,称作这个动词的逻辑宾语。编辑本段逻辑主语与语法主语语法主语即在一个句子,在语法上作主语部分。逻辑主语不同于语法主语,但两者并不对立。逻辑主语代表着动作系统的发出者,语法主语则决定了谓语动词的时态语态。语法主语在语法结构上和主语构成主谓结构,但在逻辑上它们可以是谓语动词动作系统的受动者,也可以是谓语动词动作系统的施动者。当语法主语和谓语动词是主动关系时,语法主语即是逻辑主语;当语法主语和谓语动词是被动关系时,语法主语是谓语动词的逻辑宾语。观察下列句子:Our child planted a tree.(我们的孩子植了棵树。)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