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作为一种无形财产权,是一种极为复杂的民事权利,客观上已经成为最复杂、最深奥的法学分科之一。而署名权便是这种复杂民事权利中最基本的权利。第一种观点,将署名权与作者身份权联系在一起,容易使人误将署名权等同于作者身份权。第二种观点注意到了署名权与作者身份权的区别,准确地把握了署名权的实质,即在作品及其复制件上标记姓名的权利,而不管这种标记出于什么目的。署名权作为著作人身权的一项权利,各国法律都有规定。对于什么是署名权,主要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是中国著作权法的第十条第(二)项之规定,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第二种观点认为署名权是指作者在自己创作的作品及其复制件上标记姓名的权利,又称姓名表示权。《著作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