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曼,江苏省人,中共党员,汉语言文学学科带头人,黑龙江省逻辑学会会员。1982年1月毕业于哈尔滨师范大学中文系,获文学学士学位。从教近三十年,曾讲授普通逻辑学、法律逻辑学、现代汉语、语言学概论、语言交际学、对外汉语等课程。研究方向以普通逻辑学和现代汉语为主。独立编著《普通逻辑学》,参编《普通逻辑学教学指导》。发表国家级、省级论文十余篇,主要有:《强化逻辑训练激发大学生创新思维》《浅谈模糊逻辑的定性分析》《形式法律推理的基本形式及特征》《浅谈现代逻辑的社会功能》《批判性思维演绎论证探微》《法律逻辑在职业思维中的体现》《关于逻辑思维与语言表达现状的思考》《在参与式教学中培养文科学生创新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