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简称广电总局,负责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法律法规草案、宣传创作的方针政策、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的把握、事业产业发展规划、节目的进口和收录管理、活动宣传交流监管等一系列与影视娱乐相关的业务。2013年国务院将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2018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组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不再保留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被裁撤为三个独立部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和国家电影局(中央宣传部统一管理)。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