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国家税务局
(政府机构)
平原县国家税务局是平原县主管国家税收工作的行政管理机构,于1994年8月由原平原县税务局分设成立,现有8个行政科室、1个直属机构和1个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和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出口货物退(免)税等中央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的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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