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0月18日,经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同意,中央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直接隶属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管理,受省人大监督,办公地点设在仙桃市。现辖区范围为天门、潜江、仙桃三个省直管市,辖区人口420余万,辖区面积7200余平方公里。汉江中级人民法院1999年10月18日[1],经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同意,中央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直接隶属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管理,受省人大监督,办公地点设在仙桃市。现辖区范围为天门、潜江、仙桃三个省直管市,辖区人口420余万,辖区面积7200余平方公里[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