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onghuaminguoshiqifagui中华民国时期法规辛亥革命后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中华民国时期(1912~1949)历届政府颁布的法规,包括南京临时政府法规,北洋政府法规和国民党政府法规3个部分。辛亥革命推翻了清代封建王朝以后,以孙中山先生为临时大总统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于1912年1月1日在南京成中华民国时期法规立,史称南京临时政府。在它存在的短短3个月内,颁布了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和许多巩固民主共和制度、保障人权、发展资本主义和改革封建恶习的法律、法令。主要有以下5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