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票房的5%该怎么用? 国家电影专项资金解疑
《离开雷锋的日子》曾得到电影专项资金的支持   无论你是普通的电影观众,还是电影圈内从业人员,一定都曾或多或少地为这电影票房的“百分之五”贡献过自己的力量。电影票房的“百分之五”,即电影专项资金。   1996年,财政部、国家广电总局联合印发了《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国家对县及县以上城市电影院电影票房收入,按5%的标准征收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基金”。至此,每年全国电影票房收入的5%,都将无偿成为电影专项资金的一部分。据资料表明,1996年全国票房总数为11.5亿元,而2011年全国电影票房总数已达到132亿元。15年间,全
编剧集体向广电总局维权 要求电影审查增设关卡
    昨天,王兴东、程青松等80多名中国编剧齐聚北京,共同发表了《2008编剧维权声明》,声明要求大众电影百花奖增设编剧奖。另外,编剧们向广电总局发出一封公开信,信中提出三点要求,希望电影审查增设关卡。   现场首先播放了“中国影视编剧维权之路”的纪录片,在30分钟的纪录片中,几十名编剧轮流讲述了编剧权益被侵害的故事。   中国电影文学会会长、《离开雷锋的日子》编剧王兴东代表学会向广电总局发出一封公开信。信中提出三点要求,首先凡有侵害编剧署名权的影视剧,审查中责令修正,不修正者不予通过。第二,凡违约拖欠编剧稿酬而引起法律诉讼的影视剧,不予审查,不予放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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