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近年来,在镇安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县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下,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积极推进法院改革,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打击刑事犯罪,化解矛盾纠纷,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先后被省委政法委、省高院授予"无执行积案法院"称号,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宣传先进集体""调研工作先进集体、"人民法庭建设先进集体",被商洛市委、市政府授予"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称号,连续3年被镇安县委评为"综合考核优秀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