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市人民法院原名从化县人民法院,1949年10月25日从化解放后,成立从化县人民政府临时法庭。1950年1月,撤销临时法庭,正式建立从化县人民法院,由县长马达兼任院长,后时分时合。1991年7月5日,从化县人民法院搬迁至现址从化市街口街青云路70号。从化市地处广州市东北部,是广州市唯一的一个山区市,105、106国道贯穿其中,系珠江三角洲到粤北山区的过渡地带。全市总面积2009平方公里,其中丘陵和山地面积占总面积的70%,常住人口59万多人,共有五镇三街,一个从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一个新温泉旅游开发区,另有两个为广州市属林场大岭山林场、流溪河林场。从化市人民法院原名从化县人民法院,1949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