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公共关系主体(subject of museum public relations),历史学-博物馆学-博物馆公共服务,广义上,是博物馆本身,即开展公共关系工作的社会组织,即实质主体;狭义上,是具体完成公共关系工作的公共关系专门机构和公共关系工作人员,即实施主体。广义上,博物馆包括博物馆建筑、博物馆各部门,以及博物馆的经营管理。博物馆开展公共关系的各项活动,如确立目标、制定方案、组织实施等,都是在博物馆的组织体系内进行的。博物馆的社会组织属于文化组织,是以满足人们的文化需求为目标,以从事文化活动为其基本任务,肩负着建设精神文明和服务文化教育事业的责任。狭义上,博物馆公共关系的实施主体包括专职公共关系人员和事实上担负或兼任公共关系工作的人员,如博物馆内部设立的开放部、文化交流办公室、公共关系部、社会教育部、宣传部、外交部等承担部分公关职能的部门及人员。博物馆公共关系的实施主体,是组成博物馆公共关系主体的基本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