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是指为保障集装箱运输安全而签订的国际公约。1972年12月1日联合国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简称海协,1982年改称国际海事组织)在日内瓦召开的国际集装箱运输会议上通过。主要内容是统一规定集装箱结构方面的技术要求,以保证集装箱在正常的装卸、堆放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公约适用于国际运输中所使用的各类集装箱,但不包括为空运专门设计的集装箱。公约有两个附件:附件一为集装箱试验、检查、批准和维修规则;附件二规定了集装箱结构的安全要求和试验程序。公约自1977年9月6日起生效。中国于1980年9月23日加入公约。根据公约规定的修正程序,1981年4月2日通过了一项修正案,对公约的附件作了补充修改,主要是对出厂的新集装箱的批准及首次检验日期和现有集装箱的首次检验日期及重新检验日期作出规定。修正案于1981年12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