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学者提出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应是持续发展能力最大化 (李端生、李占国,1998)。该观点认为,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必须是经济性目标与超经济性目标的高度统一,是所有者利益与其它主体利益的最佳兼顾,绝不能只是一项非常具体化、定量化、具有明显倾向性的财务指标;必须具有综合性、兼容性,能够全面反映企业的持续经营和稳定发展能力,而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理财目标就是 “持续发展能力最大化”。笔者认为,该观点的可取之处在于:第一,能够在理财目标中充分考虑企业管理的最高目标;第二,使企业的理财思路跳出资金管理的局限。其不足之处是:企业持续发展能力最大化是一种高度综合性的企业目标,不是企业理财目标所能涵盖的。 “持续发展能力最大化”本质上是企业经营的最高目标,企业理财目标应当充分体现企业的经营目标,但两者之间不能等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