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n Radiological Protection, 简称ICRP)前身是国际放射学大会于1928年设立的国际X射线和镭防护委员会,1950年改用现名。其任务是:了解放射防护领域内的进展,研究放射防护基本原理、定量方法和据此确定的防护措施,制定放射防护标准建议,指导放射源的广泛运用。委员会下设辐射效应、次级限值、药物防护和委员会建议书应用4个分委员会。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ICRP)是在国际放射学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该委员会由主席1人及12人以下的委员会组成,委员会有国际执行委员会、各国代表团、国际放射学、放射防护、物理学、生物学、遗传学、生物化学、生物物理学领域内的专家经选举产生。主席和委员在每一届国际放射学会议期间改选一次,至下一届会议时满任期,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的决议由投票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