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电子联行往来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核发有电子联行行号的行与行之间,通过电子计算机网络和卫星通信技术进行异地结算资金划拨业务的账务往来。全国电子联行往来的主要做法是:①全国电子联行采用 “星形结构,纵向往来,随发随收,当时核对,每日结平,存欠反映”的做法。②已经开通卫星通信的城市,凡参加同城票据清算的专业银行、商业银行受理的异地汇划业务,均应在资金清算后通过卫星通信办理。凡未参加同城票据清算的商业银行受理的异地汇划业务,能够及时提交附近清算分中心,而且要求比手工联行处理加快传递速度的应尽量进入电子联行往来处理; 暂不具备条件进入电子联行往来处理的,仍使用现行的全国联行往来制度处理。③金融机构受理的异地汇划业务的行,分别称汇出行和汇入行; 中国人民银行转汇时,办理电子联行往来账的行,分别称电子发报行和电子收报行; 清算总中心称电子转发行。金融机构办理汇出和汇入的资金,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即清算,做到汇划款项与资金清算同步。④账务核算使用 “电子联行往账”、“电子联行来账”和 “电子清算资金往来”三个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