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洛克式艺术运动,是十六至十七世纪期间出现于意大利和欧洲的一种绘画风格。巴洛克式是一种运用夸张、奢侈、紧张和异常的形式和动作的风格。 巴洛克这名词可用在西欧与南美国家的多种艺术形式上。这种风格首先出现于罗马,时间为16 世纪末期。巴洛克艺术的规模都相当大,而且具有戏剧性的细部。18世纪巴洛克艺术演变成一种更悠闲、更怡人的风格,称为洛可可。西欧文化中,有3个因素促成了巴洛克艺术的诞生。第一,16世纪晚期的艺术家们摒弃了文艺复兴的艺术形式。文艺复兴时,艺术是内敛、有秩序的,且常表现出对称性的平衡。但巴洛克时期的画家、建筑家和雕刻家却以一种更具戏剧效果、活泼的方式来取得平衡。举例来说,一个文艺复兴的建筑家也许会利用矩形的形式来取得平衡感与美感。但是在巴洛克建筑上,这些方形的区域都被较富于戏剧效果的曲线形区域所取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