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围绕联邦主席团于2月提出颁布新宪法以取代1974年宪法的建议,南斯拉夫各方主张对立,导致联邦宪法无法运转的事件。南斯拉夫在修宪问题上的斗争自铁托1980年去世后,日趋尖锐。1984年建立了一个“政治制度分析委员会”的修宪筹备班子。该委员会1987年提交一份不惜一切代价维护现行宪法的报告,为南各方所不满。1987年春,南斯拉夫集体总统——联邦主席团终于被迫作出修改宪法的决定。1988年底提出了39项宪法修正案,修改的条款达135条,占宪法总条款的1/3。并计划在二、三年内完成制订一部符合现实情况的新宪法的工作。由于塞尔维亚与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在修宪问题上的分歧,修宪工作无多大进展。塞尔维亚认为,南斯拉夫1974年宪法造成了南斯拉夫政治、经济和社会危机,使南斯拉夫解体和邦联化,故要根本修改或重订宪法。克罗地亚和斯洛文尼亚则认为1974年宪法只需稍作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