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后备力量,是指平时进行必要的准备,战时经过动员可直接参加和支援战争的人力,包括民兵、预备役部队和没有组建民兵的单位中经过登记服预备役的人员。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是为提高后备力量的质量,完善后备力量体制,增强后备力量的快速动员能力和遂行军事任务的能力而进行的组织、管理、教育、训练等活动。《兵役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是常备军的兵役制度;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是后备力量的兵役制度,也就是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基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