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国武装部队,1992年,蒙古人民共和国更改国名为蒙古国。依照《蒙古国宪法》,蒙古国总统兼任武装力量总司令。1996年起,实施文职国防部长制,改由文职人员担任国防部长。武装力量总参谋部独立于蒙古国国防部。蒙古国实行义务兵役制,1998年起增加替代、合同兵役及抵偿服役制。1992年起,服役期改成一年。但正式名称依然是蒙古人民军,有四个分支:一般意义部队,边防部队,内部安全部队和空军。是和平时期的结构。在战争或类似战争的情况下,可以改变结构和重组。目前,现役常备兵力约91,500名,储备兵力约137,000人。由于蒙古国的地缘政治立场和经济能力的关系,蒙古国具有独特的军事政策。一个位在两大军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