冈比亚-英国协定(Gambian-Anglo Agreements),历史学-世界历史-非洲历史-〔西部非洲〕-冈比亚历史,19世纪初期冈比亚地区的酋长与英国殖民官员签订的一系列协定。1815年,英国殖民部派遣A.格兰特上尉率队前往冈比亚沿海视察。1816年4月,格兰特与康博王签订协定,以每年交付103根铁条(约值25镑)的代价,取得占领班珠尔岛的权利,并将该岛更名为圣玛丽岛。1827年6月4日根据新协定将其并入英帝国。1823年4月14日,累迈恩岛的土著酋长与格兰特签订协定,将该岛割让给英国,英国每年偿付110枚西班牙银圆。1826年6月,塞拉利昂代理总督K.麦考利与巴拉王布龙签订协定。巴拉王将冈比亚河及其全部水域的主权让与英国;并将从西部的季纳克河到东部的贾卡杜河沿岸地区的首段部分割让给英国。1832年1月,上述割让地区扩大到沿岸全部地区。1827年5月,格兰特与布里卡马王签订协定,规定后者将其全部领土置于英国保护之下,保证不干涉英国直接管辖的地区,格兰特还取得这一地区酋长选举批准权。此后英国又与伍利王签订条约,规定将法塔顿达港割让给英国,英国偿付价值200枚西班牙银圆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