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用水合作组织(farmer's water use cooperation organization),工学-水利工程-农田水利-〔灌溉排水管理〕-灌区管理体制,农民用水户协会及各种水利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统称。中国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探索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以农民用水户协会为主要形式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在解决农田水利设施管理缺位问题、改善用水管理状况和工程运行状况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土地流转和现代农业发展不断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提高农田水利设施保障程度要求越来越高,对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的组织化和专业化要求也越来越迫切。各地在积极培育发展农民用水户协会的同时,积极探索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民用水服务等新型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运作模式,组建了各种以水利服务为主要功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并将服务拓展到农业生产全过程,调动了成员参与和投入的积极性,增强了合作组织造血功能,取得了良好效果。至2017年,全国有农民用水合作组织83000多个,管理灌溉面积2.9亿亩,参与农户6070万。注册登记的用水户协会32000多个,水利类农民专业合作社3000多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