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量物证检验技术(examination technique of trace evidence),工学-公安技术-刑事科学技术,对案件现场提取到的微量物证通过物理方法、化学方法(包括仪器分析方法)进行检验的技术。微量物证的检验技术可分为三大类。①物理检验技术。物理检验主要是对物证进行外观形态和物理性质的检验。物理检验技术以显微镜技术为主,常用到的显微镜有生物显微镜、立体显微镜、偏光显微镜、扫描电子显微镜等。除了显微镜技术以外,常用的检验设备还有天平、密度计、硬度计、紫外灯、多波段光源等。物理检验的优点是操作简便、对检材无损;缺点是检验结论只能起到“否定”的作用,不能作为“认定”的依据。②微量化学检验技术。微量化学检验技术是利用一些微型的化学器皿和特效的化学反应,对物证的化学性质进行检验,常用的方法主要有燃烧法、显色法、沉淀法和气室法。燃烧法是将物证接近、接触和离开火焰,观察过程中物证形态、颜色的变化和放出的气味等;显色法是用化学试剂与物证作用,观察颜色的变化;沉淀法是用化学试剂与物证作用,观察产生沉淀的颜色和形态;气室法是用化学试剂与物证作用,检验所生成气体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