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系统外源干扰(ecosystem exogenous disturbance),工学-环境科学-环境生态学-景观-适度干扰理论-生态系统外源干扰,系统外部施加的而非系统内部因素产生的干扰类型。这种干扰不是系统所固有的。对生态系统的干扰方式从干扰来源来区分的话,有两种方式,其一为生态系统内源干扰,其二为生态系统外源干扰。前者的定义见“生态系统内源干扰”词条。外源干扰常常打破自然生态系统的正常演替过程,造成生态系统结构破坏、功能失调或退化甚至改变生态系统的类型。外源干扰又分为以下两种干扰:①自然引发的各类灾害性干扰,如强烈地震、自然火灾、风暴、沙暴、洪水、干旱等。②人类生产生活造成的各类干扰,如草原的过度放牧、森林的大面积采伐、污染物排放以及生态建设的各种措施等,这类干扰通常具有生态破坏和生态改善的双重性,常常是打破自然生态系统的正常演替过程,造成生态系统结构破坏、功能失调或退化甚至改变生态系统的类型;而生态改善所施加的人为干扰,目的是对受损生态系统进行修复、改造或重建,通常都具有积极的生态效应。外源干扰特别是人为干扰的研究是环境生态学关注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