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设计保证率(design probability of hydroelectric power station),工学-水利工程-水力发电-水能规划,水电站正常发电的保证程度。是水电站长期运行过程中正常发电时段数与运行总时段数相比的百分率,常用年保证率或历时保证率表示。年保证率是指多年期间正常供电的年数占总供电年数的百分比,用下式表示: 历时保证率是指多年期间正常供电的历时(月、旬、日为时段)占总历时的比例,用下式表示: 两种保证率互相换算公式为:式中m为破坏年份的破坏历时与总历时之比,可近似按枯水年份供水期持续时间与全年时间的比值来确定。 设计时,水电站设计保证率的取值关系到供电可靠性、水能资源利用程度及水电站工程投资。设计保证率选得太低,正常工作遭到破坏的概率将加大,破坏所带来的国民经济损失及其不良后果加重;设计保证率定得过高,虽可减轻破坏带来的损失,但工程投资和其他费用将增加,或者不得不减小工程的效益。 水电站装机规模越大,系统中水电所占比重越大,重要用户越多,正常工作遭受破坏时的损失也越严重,因此常取较高水电站设计保证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