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装备保障要求(support requirements of aircraft materiel),工学-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航空-〔航空装备综合保障与维修〕-航空装备保障要求,根据航空装备遂行的作战任务需求及应达到的战备完好性和任务成功性目标,结合现役航空装备存在的保障问题,经充分论证、科学决策而确定的装备保障特性设计及其试验与评价依据。航空装备保障要求研究始于20世纪50年代,经历了只考虑装备的基本可靠性到考虑装备的可靠性、维修性、测试性、保障性等多种特性参数,再到明确装备的保障特性参数与指标及其验证方法与验证时机等过程,形成了科学规范的装备保障参数体系。20世纪80年代,中国开始在航空装备研制中提出保障要求,相继颁布《装备可靠性维修性参数选择和指标确定要求》(GJB 1909)、《装备可靠性工作通用要求》(GJB 450)、《装备维修性工作通用要求》(GJB 368)及《装备综合保障通用要求》(GJB 3872)等一系列标准、法规,对中国航空装备开展保障特性设计工作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