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管理体制(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system),管理学-公共管理-城市与区域治理-市政,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机构的设置、职权的划分与运行等各种制度的总称。简史中国有国家主导城市规划管理的传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央政府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先后经历了建筑工程部(简称建工部)、国家计划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简称住建部)、自然资源部的变化。建工部城建局是中国最早的国家级规划管理机构。1951年5月,建筑学家梁思成最早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设立中央级的领导机构的建议。随着一五计划的开展,这一建议被提到议事日程。1952年9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建筑工程部正式办公(简称建工部),共设六司、一局和一厅,其中的一局即为城市建设局(简称城建局),是“城市规划修建及公用事业建设局”的简称,主要业务是城市规划管理。为保证一五计划的实施,1952年11月25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决定成立国家计划委员会(简称国家计委,国家发改委的前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