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安全监督管理(ship supervise safety management),工学-安全科学与工程-〔安全技术与工程〕-交通安全-水路运输安全,海事管理机构依法对船舶及其从事的相关活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国际公约和港口国监督区域性合作组织的规定而实施的安全监督管理活动。船舶安全监督管理主要包含两方面内容:①传统意义上定期对船舶技术条件安全状况的船舶安全检查;②日常的船舶现场监督,内容主要包括船舶船员证书、船舶配员、船舶防污染检查、船舶停泊及作业、进出港报告和费税缴纳等情况。分为船舶安全检查和船舶安全监督。船舶安全检查指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安全和防污染技术状况、船员配备及适任状况、船上工作和生活条件等进行的监督管理,包括船旗国监督检查和港口国监督检查。船舶安全监督指海事管理机构登轮实施的除船舶安全检查之外的其他所有现场监督检查。对于船舶安全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可以提出下列一种或者几种处理意见:警示教育,责令整改,限制操作,行政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