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CIO理事会(the federal CIO council),管理学-公共管理-电子政务-﹝电子政务国家与地区﹞-美国电子政务,为加强对电子政务的统筹和管理,美国《信息技术管理改革法》授权,在美国行政管理和预算局(OMB)下设立的一个联邦政府机构论坛。主要设在各执行政府部门。背景自从1980年美国政府出台《文书工作削减法》,提出“信息资源管理”思想和规定在政府机构设立高级文书削减和信息管理官员后,美国政府首席信息官(Chief Information Officer; CIO)制度经历了四十多年的发展历程。1995年,美国国会颁布的《信息技术管理改革法》明确授权政府部门设立负责信息技术的政府CIO,授权在OMB下设立一个美国联邦政府CIO理事会,并于1996年明确规定,每个政府机构都必须要设立政府CIO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