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妻多夫制家庭(polyandrous family),法学-民族学-民族学-民族学-〔社会制度〕-〔家庭婚姻〕-家庭-一妻多夫制家庭,一个女子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丈夫的婚姻家庭形式。一妻多夫制家庭在对偶婚向一夫一妻婚过渡时产生,只存在于某些民族的某些地区,与一夫一妻制家庭并存。一妻多夫通常有:①兄弟共妻,有血缘关系的几个兄弟共娶一妻,一般由长子出面迎娶,以后造成兄弟共妻的事实。②朋友共妻,主要流行于印度南部和中亚一带,其形式多为依次同居,不是联合同居,所生子女或依次先后各归其夫,或归母亲所指定的父亲。据文献记载,中世纪中亚地区吐火罗、滑国存在着一妻多夫制。宋郑樵《通志》载:吐火罗“多男子少妇人,故兄弟通室。妇人五夫则首饰戴五角,十夫戴十角。男子无兄弟者,则与他人结为昆弟,方始得妻,不然,终身无妇矣”。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西藏某些地区也残存着这种制度,其中以兄弟共妻居多,据说是为了家庭财产不被分流。亚洲印度东南部的奈尔人、托达人和斯里兰卡的某些民族,亚洲东北角、美洲北部的因纽特人、阿留申人,非洲的古安切人、巴汉巴人,以及大洋洲新西兰的某些民族,也曾存在过或仍存在着一妻多夫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