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第安人保留区(Indian Reservation),历史学-世界历史-〔北美洲历史〕-美国历史,美国联邦政府划定的供印第安人居住、占有和使用的土地。归内政部印第安事务局管辖。由一个或数个印第安部落共同居住,土地为部落占有和个人占有相结合。印第安人保留区是西进过程中白人掠夺印第安人土地的结果。1830年5月,A.杰克逊总统(1829~1837年在任)签署的《印第安人移居法》迫使印第安人放弃密西西比河以东的广阔土地,迁移到密西西比河以西联邦政府指定的印第安人保留区定居,印第安人从此失去了世代繁衍生息的家园。美国内战后的西部开发热潮使西部印第安人保留区成为白人社会觊觎的对象。联邦政府开始对保留区进行调整和改组,以压缩其面积,或迫使保留区的部落再次迁徙,以让出白人所需要的土地。位于美国得克萨斯州东部的亚拉巴马-考沙塔印第安人保留区入口处的标志联邦政府在印第安人保留区实行强制同化和改造政策,包括教育、定居生产、宗教改造、风习变革等多项内容,但印第安人在生活方式、价值观念方面并未发生白人社会所期望的变化,他们严格信守自己的宗教和礼仪,沿袭着传统生活习俗和传统文化。